汕頭
關于高考期間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實施臨時管控的通告
為維護考試期間各考點及周邊區(qū)域低空空域安全,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汕頭市公安局決定于2023年6月7日0時至2023年6月9日24時對汕頭市“低慢小”航空器加強管理。
詳細通告
通告如下:
? 禁止飛行區(qū)域:全市各高考考點及周邊1000米范圍。
? 禁止飛行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航空航天模型、風箏、孔明燈等。
? 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加強高考期間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嚴格落實管控規(guī)定。因醫(yī)療、體育、氣象、警務、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需利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飛行活動的,必須依照有關規(guī)定向飛行管制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95080部隊飛行管制室,聯系電話:0754-89820531)提出申請,經批準并在汕頭市公安局備案后(聯系電話:0754-88964732),方可在指定的時間和區(qū)域內進行飛行活動。
? 對違反規(guī)定擅自進行飛行或未經批準飛入空中禁飛區(qū)域的,公安機關將聯合軍隊、民航等有關部門按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違規(guī)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公安機關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高考期間在考點附近施飛無人機的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10。
東莞
高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臨時禁飛
為扎實做好我市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保工作,維護考試期間各考點及周邊區(qū)域空中安全,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將有關考試區(qū)域禁飛事項通告如下:
? 管控對象
管控期間禁止升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風箏、氣球等可能影響考試安全的行為。對于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須經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準并向公安機關報備后,方可實施。
? 管控區(qū)域及時間
6月7日至6月9日期間全時段,在全市23個考點(東莞中學、東莞第一中學、實驗中學、東華高級中學東城校區(qū)、光明中學、高級中學、萬江中學、石龍中學、虎門中學、第四高級中學、麻涌中學、第十高級中學、厚街中學、東莞外國語學校、第六高級中學、第八高級中學、東莞市海德雙語學校、塘廈中學、常平中學、第七高級中學、光正實驗學校、莞中松山湖學校、東華高級中學生態(tài)園校區(qū))及其周邊1000米范圍內對無人機等航空器執(zhí)行臨時性飛行管控。
? 管控措施
管控期間,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guī)定。在管控期間,對于違反本通告飛行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啟用反制設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行為人自行負責,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對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同時積極到就近派出所舉報違規(guī)飛行行為。
中山
關于高考期間加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的通告
為維護考試期間各考點及周邊區(qū)域低空空域安全,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山市公安局決定于2023年6月7日0時至2023年6月9日24時對中山市“低慢小”航空器加強管理。
詳細通告
通告如下:
? 管控時間
2023年6月7日0時起至6月9日24時止。
? 管控區(qū)域
中山全市各高考考點及周邊1000米范圍內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臨時飛行管控。
? 管控對象
本通告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航空航天模型、風箏、孔明燈等。
? 管控措施
(一) 管控期間,各單位、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主動配合無線
電管理、民航、公安等部門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擁有、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
(二)涉及考試期間安全保障、應急救援、氣象探測、警備執(zhí)勤、電視轉播等特殊任務飛行,必須具備與所使用航空器相符合的飛行資質,遵守無線電頻段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依法預先向空軍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或氣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并向公安機關報備后方可開展作業(yè)。
(三)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必要時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 舉報渠道
群眾發(fā)現有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一年一度的高考來臨,為保證廣大考生能保持最佳考試狀態(tài),全球鷹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高考期間(6月7日-6月9日)應主動配合,自覺遵守通告規(guī)定,管控期間切勿升放無人機,若構成犯罪,情節(jié)嚴重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一定要時刻關注當地發(fā)布的公告和法律法規(guī)。為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及“黑飛”現象,飛行前一定要檢查無人機,且要了解禁飛區(qū)域,如有必要,還是考證最為穩(wěn)妥。不僅能系統(tǒng)的學習無人機知識,保障安全飛行,還能減少炸機等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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